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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托盘循环利用的3种模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8/1 12:24:09 阅读:

      塑料托盘租赁,一种是传统的点对点租赁模式,另一种种动态托盘租赁模式,真正的托盘租赁,应该是以托盘循环为基础的托盘交换。塑料托盘的循环利用模式按照交换塑料托盘的操作细节不同,可以细分为以下3种模式:
     1.对口交流模式。主要是有塑料托盘紧密协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签订塑料托盘共用协议,塑料托盘可以在协议内企业之间自由流通,共同承担接收、使用、回送、维修、归属、滞留期等义务,到一定时间清算的流通方式。这种流通方式起源最早,但应用范围相对较小,瑞士铁路公司最早采用这种模式来提高铁路公司与大客户之间的营运效率。我国交通部曾经拨专款,于1965年在北京广安门车站和上海东站之间,以及上个世纪80年代上海和大连两港一线之间就曾采用这种模式来促进我国物流塑料托盘在企业与运输公司之间流通,但由于管理不善、流通机制不灵活,最终均以失败告终,使我国物流塑料托盘流通事业已经整整落后发达国家50年之多。
    2.及时交换模式。这种交换模式主要是以承运商为中心,承运商在承运货物时,向发货人交付同等数量和规格的塑料托盘,当货物到达目的地时,承运商向收货人索取同等数量和规格的塑料托盘。在交换的过程中,如遇到当时没有足够数量的塑料托盘,允许缓交,但必须支付相应的滞纳金,超过缓交期限需要交纳高额罚款的流通模式。欧洲17个国家依托各国铁路运输公司从1961年开始使用这种塑料托盘流通模式。
    3.结算交换模式。主要是针对及时交换模式的缺点而产生的一种模式,其交换的程序与即时交换模式基本相同,只是不需要在现场交换塑料托盘,而是通过传票处理,在规定的日期内归还相同数量和规格的塑料托盘,如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归还或造成丢失的塑料托盘用户,必须支付赔偿金的一种循环利用模式。由于农产品的供应链较短,长期以来荷兰农产品拍卖行与农产品生产商、批发商之间一直延续使用这种模式。
     只有通过这种塑料托盘的交换,才能更好的发展托盘租赁,发展中国物流,发展中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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